第185章 夏洛特烦恼_我加钱居士,得修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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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85章 夏洛特烦恼

  第185章夏洛特烦恼

  这天晚上,彭乾吾突然来到了长明观。

  这么多年来,他一直在打听师弟周西宇的下落,但却一直无果。

  不过机缘巧合。

  就是今天中午时分,正在街上闲逛的彭七子无意中发现赵心川走进了长明观。

  于是悄然跟了进去。

  结果发现赵心川与周西宇见了面,并称呼周西宇为周师叔。

  如此,这小子终于摸清了周西宇的身份,悄悄跑回去告诉了父亲。

  见到彭乾吾到来,周西宇似乎并不觉意外。

  因为,他早有预感,这一天终会到来,他们师兄弟之间,终究会了结恩恩怨怨。

  “师兄,你终于还是来了……”

  彭乾吾嘲弄地笑了笑:“好多年了,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,师弟……”

  随后看了看四周,笑道:“竟然混成这样,真是辜负我爹教你的本事。”

  周西宇也笑了笑:“我本来就是个没出息的人。”

  “好吧,这么多年了,秘笈该还我了吧?”

  周西宇摇了摇头:“师兄,猿击术没有秘笈,师父传我的都在脑子里,只有这个本子,是我这些年来修炼这门奇功的心得,现在交给师兄……”

  周西宇的本意,其实还是不想与师兄彻底撕破脸,毕竟他感念着师父的恩情,猿击术本就是彭家代代传下来的。

  所以,他将师父传给他的心法以及自己修炼的心得以笔记的形式记了下来,如今交还给师兄,也算是了了自己多年的心愿。

  但让他万万没有想到的是,彭乾吾根本不信他,接过本子翻了翻,竟然抬手一扔,直接给扔到了火炉里。

  “师兄……”

  周西宇大惊失色,冲到火炉边将笔记抢了出来。

  可惜,已经烧了大半。

  而这时候,彭乾吾已经攻了过来。

  一场激战展开。

  二人从屋子里,打到了院子里。

  这时,赵心川突然也出现在院中,不过他没有动手,只是静静地看着。

  因为他相信,师父一定不是周师叔的对手。

  说起来,彭乾吾虽然是掌门,是大师兄,但是功利心太强,在武学方面难有大成。

  更不要说,周西宇还练成了猿击术。

  只是周西宇不忍同门相残,下手之时未尽全力,反倒是彭乾吾处处杀招,恨不能杀死周西宇。

  眼见赵心川也在这里,彭乾吾心虚了,终于收了招,冷哼一声:“好了,今天到此为止。”

  说完,转身而去。

  等他一走,赵心川急步上前,冲着周西宇道:“周师叔,要不还是离开这里吧……”

  因为他有亲身体会,知道师父是个心狠手辣之人,一定不会善罢甘休。

  周西宇却摇了摇头:“我躲了这么多年,有些事,也该面对了。”

  果然不出所料,第二晚,彭乾吾又一次来到了长明观。

  不过这一次可不仅仅只有他一个人,赵笠人也坐着汽车来了。

  “围起来!”

  赵笠人一下车便吆喝了一声。

  “是!”

  一众手下分散开来,一个个拉起了枪栓。

  彭乾吾冷冷一笑,随之带着彭七子强行踹开长明观的大门走了进去。

  “砰!”

  就在他俩刚刚进门时,身后响起了一声枪响。

  “署长,署长……”

  随即,又响起了一声惊呼。

  这是因为,赵笠人的额头中了一枪,连惨叫都没发出一声,便无声无息仰面倒地。

  开枪之人,正是丁修。

  今晚,不仅仅周西宇、赵心川在这里,何安下、查老板也来了。

  丁修并没有直接动手,而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,抢了一把枪,先将赵笠人放倒,然后又击毙了他几个头目。

  群龙无首,那些手下惊慌不已,赶紧抬着赵笠人与几个头目的尸首溜之大吉。

  如此,就只剩下彭乾吾父子二人,被关门打狗。

  一转眼几个月过去。

  “精武门”正式开馆收徒。

  馆主当然是沈长安,老板娘自然是王香凝。

  不过,大家伙儿心里有数,其实有两个老板娘,除了王香凝之外,还有一个是玉珍。

  武馆师傅主要为周西宇、赵心川、何安下、查老板,另外还聘了几个实力不俗的武师。

  武馆开张之后有个小插曲,几家武馆的师傅联手上门踢馆。

  结果……

  赵心川走到场中,抬了抬手:“单打独斗太浪费时间,各位师傅不如一起上吧。”

  自此,精武门一战成名。

  接下来,从精武门中走出去的弟子又在各地开设分馆,令得精武门遍地开花,培养出了不少精武英雄,名扬海外。

  这,也正是丁修开设武馆的目的。

  ……

  光阴荏苒,日月如梭。

  沈长安又一次回到了现代世界。

  但,并非他的现实世界,而是电影《夏洛特烦特》世界。

  主角夏洛,本是一个妥妥的人生失败者,干啥啥不行,彻头彻尾的人生失败者。

  读高中时,他有一个暗恋对象:秋雅。

  秋雅不仅仅是班花,更是公认的校花,不仅长得漂亮,身段也是相当出众,学习成绩也很优秀。

  如此出众的条件,又怎么可能看得上学习拉垮、模样也不帅,家境也不富有的夏洛?

  三十岁这年,秋雅终于结婚了。

  对于心中的初恋情人,夏洛一直念念不忘,他决定去参加秋雅的婚礼。

  为了装点门面,他找到了一个好朋友。

  他这个好朋友有一个喜好,喜欢找年龄大的女朋友,比如他现在的女朋友,已经要过60大寿了……

  好朋友偷偷将女朋友的豪车开了出来,送夏洛去参加婚礼。

  夏洛一身礼服,胸前口袋还装点了一簇五彩斑斓的羽毛。

  他自认为很帅。

  却没想到,刚刚走进婚礼大厅,却尴尬地发现,竟与主持婚礼的司仪撞衫了,连胸前口袋的羽毛也一模一样。

  同桌的都是高中时代的同学。

  其中一个叫张扬的同学,在学生时代便与夏洛的关系比较要好,毕业后也常有联系。

  张扬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起身道:“袁华,能不能就咱夏洛这身行头即兴赋诗一首?”

  袁华,曾经被夏洛视为情敌。

  在读高中时,袁华与秋雅被同学们视为天生一对。

  袁华人长得帅,学习也好,重要的是,他的父亲是区长,他还有一篇作文得过大将,作文名叫《我的区长父亲》。

  袁华一脸谦虚:“那我试试啊……”

  随之开始作诗:“只身赴宴鸡毛装,都是同学……装鸡毛……”

  瞬间,同桌的同学爆发出一阵哄堂大笑。

  “夏洛,开玩笑的啊,别生气,纯粹就是为了押韵……”

  夏洛一脸尬笑,端起酒杯一饮而尽。

  一杯接一杯,他自己也不知喝了多少杯。

  席间,秋雅终于与新婚丈夫一起走过来敬酒,在一众同学的怂恿之下,夏洛醉熏熏走到秋雅面前准备讲上几句贺词。

  没想到,夏洛完全失态了。

  他上前去拉紧了秋雅的手喃喃表白:“秋雅,我要为伱唱一首歌,为我们俩的感情划上一句圆满的……问号

  一次就好,我陪你去看天荒地老……”

  秋雅不知所措,任由夏洛拉着她的手。

  没料这时候,一个女人冲了过来。

  她便是夏洛的妻子:马冬梅。

  她与夏洛,秋雅等人同样也是高中时代的同班同学。

  故事,也就从这里正式开始了。

  马冬梅的到来以及一番吵闹,彻底让夏洛在一众同学面前变成了一个笑话,无地自容之下,他冲进了卫生间……

  万万没想到的是,当他冷静下来,打开卫生间的门时,竟然发现自己回到了高中时代的教室里。

  他竟然回到了高三时代。

  当夏洛终于开始面对穿越的现实之后,他惊喜若狂。

  于是,他开始“创作”歌曲,并在全市校园歌曲大赛中获奖。

  又被又鸟看中,邀请他写了一首《相约九八》,并在春晚一起合唱,这首歌令得夏洛获得了不少大奖,也奠定了他未来巨星的道路。

  一首接一首的金曲面世,令得他成了华语歌坛一哥。

  当然,他也如愿以偿,终于娶了梦中情人秋雅为妻。

  他的命运从此彻底扭转。

  不过,也就是在这个时候,丁修也来到了这个世界。

  这一次,他的身份乃是一家小小的影视与广告制作公司的老板,小到什么程度呢?

  办公室位于小区住宅内,手底下只有三个员工,说是公司,其实就是个工作室,唯一的好处是有资质。

  要知道资质这玩意儿很重要。

  很多公司就是靠着资质赚钱。

  比如一个建筑队,有人、有资金,有机器,但是没资质。

  没资质就意味着没办法承包工程。

  那么建筑队该如何运转?很简单,找有资质的公司一起合作。

  有资质的公司可以参加投标,中了标之后,便与那些没资质的工程队合作,以达到双方盈利的目的。

  这一天,沈长安外出时遇见了一个人:袁华。

  袁华本该是春风得意的,但现在却无比落魄,因为他的父亲终究还是出事了,被判了十几年,不明财产也被依法充公。

  “袁华?”

  丁修上前假装一副惊讶的样子,上下打量着袁华。

  “丁修?”袁华也颇为惊讶。

  他为什么认识丁修?

  这就要问系统了,因为在身份设定上,丁修与袁华、夏洛、秋雅也是同班同学。

  “真是你呀,差点没认出来,这么多年没见,走,我请你喝酒。”

  “这……”袁华犹豫片刻,终于还是点了点头。

  丁修带着袁华一起来到了附近一家饭店内,点了几个菜,要了一瓶酒,二人边喝边聊。

  一开始,袁华还有些拘束。

  这与他以前的意气风发是完全矛盾的,但,人生就是这样。

  他本来毕业于名校,而且还有一份体面的工作,但是,他因为涉及到父亲的案子,虽然没有直接参与,但也脱不了干系,从他手中还走过几笔数额不小的账目。

  最终虽然没有坐牢,但工作丢了,再加上精神上的打击,最终自暴自弃,竟然租了条船当起了渔夫。

  直到喝了几杯酒之后,袁华方才稍稍放开,坦然地谈起了自己的一些经历。

  听完后,丁修拍了拍袁华的肩:“我知道你还是有些才华的,这样,你要是愿意的话到我公司来上班。”

  “你开了公司?”

  “对,虽然规模小了一点,但是……”

  没等丁修说完,袁华已经端起酒杯,一脸感激道:“多谢老同学照顾,你放心,我一定用心做事。”

  “那就好!”丁修笑了笑。

  接下来,丁修亲自操刀,创作了几首古风歌曲,并找到了一个女歌手一起合作。

  这个女歌手名叫于嫣,略有点小名气,一直都是靠翻唱别人的歌曲为主。

  其实,这类的歌手很多,主要就是翻唱一些经典流行金曲,有些混得好的还出了唱片。

  但靠翻唱,是永远都不可能大红大紫的。

  丁修也是无意中听了几首于嫣唱的歌,她的声音听起来很清澈,很有韵味,只可惜没有什么背景与后台,也未遇上伯乐。

  不过冥冥中也算是走了运,因为她被丁修给无意发现了。

  于是,丁修先让员工与于嫣联系,待联系上之后又约其见面谈合作事项。

  两天后,于嫣如约而至。

  彼此寒暄了几句,丁修说道:“我听过于小姐唱的歌,嗓音不错,功底也扎实。”

  于嫣笑了笑:“多谢丁总夸奖。”

  “不过,你一直翻唱别人的歌很难突出你自己的特点,也容易引起一些不必要的纠纷……”

  听到这话,于嫣不由叹了一声。

  的确,就在不久前,她与因为翻唱的事打了一场官司。

  “是这样,我专程为于小姐写了一首歌,不如于小姐先看看?”

  一听此话,于嫣不由愣了愣:“于总是说……是你自己写的歌?”

  “不错!”丁修微笑着点了点头。

  这首歌的确是他自己谱写的曲子,歌名《春江花月夜》,歌词主要也是引用了春江花月夜这首诗的内容。

  而歌曲的风格也是偏古风。

  于嫣接过歌谱,照着上面的曲谱哼了几句,不由一脸惊喜:“这曲调好美……”

  丁修笑道:“这首歌主要是尽可能地体现出春江花月夜这首诗的意境。

  我分析过于小姐的嗓音与风格,你特别适合唱古风歌曲,我相信你以后会在这条路上,走出一条属于你自己的音乐之路。”

  此话一出,于嫣顿将丁修引为知己。

  的确,她一直都比较喜欢古风歌曲,只是因为各方面的原因,比如制作方,一般都会要求她翻唱流行金曲。

  所以,她的特长很难体现出来。

  没想到今日却遇上了一个主动让她唱古风歌曲的老板,自然令得她有些欣喜而激动。

  “怎么样,喜欢这首歌吗?”

  “喜欢,真的太喜欢了……”

  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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