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前桌与青梅竹马_穿越诸天,从小欢喜开始签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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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章前桌与青梅竹马

  李萌抬腿快步走向讲台。

  走上讲台,偏头一瞅,发现洪夜还在门口,李萌凤眸一瞪,立刻冷声道:“洪夜,还不回座位上去?”

  洪夜:“……”

  我收回刚刚的话,一点都不帅。

  洪夜堆坐在座位上,随便拿起一本数学书,思绪不知道飞到了那里。

  他还在想钱的事儿。

  虽然暑假班是以补课为主,但是李萌身为班主任还是做了一节课思想动员。

  核心内容:你们高三了,该学习了。时间宝贵,不能浪费每一分每一秒,浪费了,就会后悔之类的云云。

  洪夜没细听。

  就连下课了,他都恍然未觉。

  眨眼间,四节课就过去了。

  洪夜甚至拿出了笔,在纸上罗列未来发生的大事小情。

  “洪夜,发什么呆呢?你一上午经常发呆。”

  前桌突然回头,一张面容姣好,颜值七分的脸,出现在洪夜面前。

  王一迪。

  就是班里那个爱打小报告,被方一凡等人叫鲶鱼精的那个小姑娘。

  两人前后桌。

  从洪夜转学来春风就一直都是。

  班里都是单人单桌,没有同桌,前后桌经常彼此之间聊天。

  洪夜和她的关系还行。

  鲶鱼精,受人讨厌的主要原因就是心直口快,有什么说什么。

  同龄人讨厌,洪夜则是有点喜欢了。

  高中生了,很多孩子心底不是那么单纯和天真了。

  很多时候,都有自己的小九九。

  一个心直口快,没啥心眼儿的人,在洪夜看来,是很难得的。

  相处的不会劳心劳神。

  未来,有一种内卷,叫精神内卷。

  那就是过度的解读身边的事和人的行为,进而会产生精神内耗,让人很累。

  “没事儿,就是思考发财大计呢。”洪夜单手托着自己的腮帮子说道。

  “发财?你缺钱啊?”王一迪关切道。

  别看洪夜不拿她当回事儿。

  可在她的眼里,洪夜是班里,为数不多不讨厌她的人。

  迎着小姑娘殷切地目光,洪夜眉头挑了挑。

  王一迪同学一直对自己很关心啊。

  他也早就知道王一迪喜欢前身,但是前身一门心思李萌,觉得那才是女人,并且至死不渝……等到了洪夜这里,只是拿鲶鱼精当朋友而已,没多注意其它的。

  这个平日里的鲶鱼精,听到洪夜可能没钱。

  拿出手机就要给洪夜转钱。

  被洪夜抬手拦住,笑道:“我开玩笑的。”

  朝女人借钱算是怎么回事儿?

  洪夜丢不起那个人。

  “哈哈,这样啊,我去食堂买水,你去吗?”王一迪笑着邀请道。

  嗯,她只是单纯地想和洪夜一起走走罢了。

  这怎么了嘛?

  还天天中午在一起吃饭呢。

  也就是这个木头,一直看不出人家的心意!

  哼

  “去。”

  连坐了早自习,一二三节课,一上午都快过去了,洪夜打算出去溜达溜达,活动活动脑袋。

  万一,就想出来发财的方法了呢。

  两人起身,往食堂走去。

  此时的食堂。

  另外一伙儿少年们,却是眉头紧蹙。

  其中两个如花一样的少女,在纸上写写画画之后,其中一个戴眼镜的哭丧道:

  “江天昊,你进的食材什么时候来啊,中午要是不能来的话,我们连中午饭都吃不起了。”

  “妙妙,没办法啊,中午真的来不了,要不咱们先饿一顿?”江天昊微微不好意思道。

  “我为了等你这一顿,早上就没吃!”

  林妙妙说出自己的逆天操作。

  周围人:“!!!”

  然后默默地给林妙妙竖起大拇指。

  真吃货啊!

  同为女生的邓小琪搂住林妙妙:“妙妙,要不咱吃点坚果?”

  “我想吃带点温度的。”

  饶是如此说,林妙妙还是撕开了唯一一袋的芒果干。

  周围,江天昊,钱三一沉默不语。

  他们和邓小琪、林妙妙之所以财政危机,是因为江天昊家里破产。

  于是,四个人就背着大人创建了网店,天昊小厨。

  自主创业需要资金啊。

  大家都拿出了自己多年的积蓄。

  誓要大干一场。

  但,出师未捷身先死,即使是最简单的网店,也需要不小的投资,他们连中午吃饭的钱都没了。

  钱三一冷静道:“我们不能坐以待毙,都要找点兼职,否则,我们未来一个月的中午饭,都是吃不上的。”

  嗯,钱三一他妈给他的午饭钱和零花钱,都是一给一个月的。

  这个月的钱,他花没了。

  邓小琪:“看来我只能摆摊给人家做美甲了,”

  她有点舍不得,她的指甲油等东西都好漂亮的。

  林妙妙苦着小脸:“那我干什么去啊?”

  江天昊:“你可以直播啊,你在全民k歌上发表的歌,不是很多人点赞吗?”

  闻言,钱三一默默地看了江天昊一眼。

  这样子的吗?挺关注啊。

  然后又看了邓小琪一眼。

  只见其坐在窗边,和煦的清风吹起少女披肩的黑发,露出那张精致无暇,白皙,宛若洋娃娃的脸庞。

  昊子连这都不关注了吗?

  因为密封的关系,这陈年的老醋味儿,别人都没闻到,更听不到钱三一的心声。

  “行吧~”林妙妙点点头。

  用她的话说,就是:

  若非生活所迫,谁又愿意一身才华?

  就在大家闷闷不乐之时,林妙妙眼前突然一亮:

  “老宋!”

  那边,被喊的人,正是洪夜。

  洪夜闻声,就看见一个戴着黑框眼镜,身着蓝白校服的少女,像是看到亲人一样的,向自己跑来。

  他自然认识,这是林妙妙。

  说起来,这林妙妙她妈,王胜男,还是宋倩的同事呢。

  春风小学,初中,高中的体育系老师,好像还是个官。

  前身,在宋倩没从春风离职时,经常跟着宋倩一起上班。

  乔英子,洪夜,林妙妙,经常在一起玩的。

  尤其是林妙妙和洪夜。

  洪夜身体不好,经常不上学。

  王胜男又是个细致入微的家长,总是带着孩子一起吃饭。

  有时,宋倩甚至会因为上课,把洪夜放在王胜男那里。

  这,算是青梅竹马吧?

  “老宋~”

  走到洪夜面前,林妙妙捂着肚子,嘴上还有碧根果的壳渣,一副我好饿好饿的模样。

  可怜巴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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